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张璐 记者程伯全)近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合称郎酒公司)诉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夜郎古新利18官网app下载 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夜郎古酒庄有限公司等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郎酒胜诉,要求夜郎古酒向郎酒赔付1.96亿元,并需变更企业名称,新名称中不得包含“郎”字。此判决引发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针对该判决书和公众关注,11月11日,夜郎古酒发布《关于与郎酒公司相关纠纷案的严正声明》,称“对此判决结果深表震惊与遗憾”。
《声明》称:“夜郎古”是公司自1999年起即已核准登记的企业字号,亦是2005年申请注册的商标,夜郎古新利18官网app下载 后续还陆续注册了四枚不同字体和排列方式的“夜郎古”文字商标,以上商标目前全部处于合法有效注册状态。且“夜郎古”源于夜郎文化,“郎”酒起源于泸州市二郎镇,双方品牌内涵差异显著,且已共存二十多年。
针对夜郎古酒与郎酒公司的纠纷,2023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也作出了相关判决,判令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夜郎古新利18官网app下载 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第230457号“郎”商标、第35801550号“郎酒庄园”商标专用权的“夜郎莊园·壹品醇酱(53度,500ml)”白酒。
目前,就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夜郎古酒在《声明》中表示,将依法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