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史维)
铁拳出击,打击虚假宣传,惩戒违法行为。
近日,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双河口镇某个体经营户售卖的牛肉干口感异常,疑似其它种类肉制品。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突击检查,发现该商铺特产专区正售卖散装肉干食品,并标注其品名为牛肉干。执法人员对涉事产品进行抽样送检,经专业机构检测,该产品肉源性成分为猪肉,未检出牛源性成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宣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该经营者涉嫌虚假宣传,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提高警惕,重视危害后果,辨识虚假形式。
虚假宣传行为在消费领域屡禁不止,或出于故意虚假误导,或出于无意信息填写错误等,最终都可能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保健品、药品类虚假广告甚至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对于企业自身,可能导致信誉崩塌、客户流失,甚至面临法律追责,根据相关规定,虚假宣传将被处二十万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常见的虚假宣传变现形式有夸大功效或性能,如将普通商品包装成“特效产品”,宣称“包治百病”等;有虚构数据或案例,伪造销量和用户评价,即“刷单”行为;有对商品性能、功能和质量的关键信息进行篡改;有利用权威误导,如冒用官方机构名义宣传,假借“政府指定”、“央视推荐”“曾获荣誉”等。
管服结合,提升治理能力,维护群众权益。
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表示,一方面,将会采取法条讲解、案例分析、法律咨询的普法手段帮助当地企业提升依法经营能力和诚信经营水平;另一方面,对待消费市场“挂羊头卖狗肉”的欺诈行为,将不断完善长效治理机制,通过加强网络交易监测、食品药品快检、第三方检测机构专业抽检、畅通群众举报等手段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形成震慑,切实维护公平阳光的市场秩序。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遭遇欺诈宣传可通过全国12315、民呼我为12345等平台投诉举报,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