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朱定荣)2024年7月,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某餐饮店存在超范围经营凉菜、自制饮品等问题。经过核查,情况属实。该餐饮店于2022年11月9日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仅允许经营热食类食品,但同时却违规经营“杨枝甘露”“青瓜汁”等自制饮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超范围经营自制饮品的行为。
经调查,案件违法货值金额总计为200元,而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70元。在审查过程中,办案单位综合考量了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且已及时办理了许可增项的情况,认定其符合《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裁量清单(2023年版)》中第46项的适用条件。因此,决定对该餐饮店免于行政处罚。
该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初次违法行为的宽容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考虑到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且从业人员普遍缺乏相关专业法律知识,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予以改正,不仅有助于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还有利于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罗源县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持续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指导与服务,鼓励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为本地区的餐饮新利网络娱乐场开户注册 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