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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超54000名街坊的用餐安全!佛山市顺德区全力做好“灯酒宴”“万人宴”食品安全指导工作

2025-02-20 21:00 来源:顺德市场监管 编辑:黄俊

春节过后,佛山市顺德区多个镇街陆续举办“灯酒宴”“观音开库”“生菜宴”等传统民俗活动,相关大型聚餐活动也随之增多。为保障街坊们用餐安全,顺德市场监管部门全力做好农村(社区)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导工作。

正月至今,顺德大良、容桂、乐从、均安等镇街市场监管所已对超57场农村(社区)集体聚餐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指导,守护了超54000名街坊、食客的用餐安全。为确保灯酒宴、“永安诞”万人宴等多场农村(社区)集体聚餐活动顺利进行,顺德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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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部署与指导  图片来源: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

提前介入,“三核三查”活动申报资料

针对灯酒宴、万人宴等农村(社区)集体聚餐活动人数多、供餐规模大的特点,监管人员要求主办方和承办方提前进行集体聚餐专项培训,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意识。同时,提前对接活动主办方及承办餐饮单位,对申报资料进行“三核三查”——核菜单设计合理性,查高风险菜品管控措施;核食材供应商资质,查进货台账及检验证明;核加工场所条件,查设备设施与供餐能力匹配度。通过“一宴一档”建档管理,明确主体责任,确保供餐流程规范可溯。

活动当天,专人驻点全程指导

活动举办期间,监管人员驻点指导,重点对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期、个人卫生规范、食材贮存条件等进行动态指导,同时全程指导加工过程,要求餐品当日制作、当日食用,严禁隔夜“回锅菜”,以“零容忍”态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监管人员驻点过程中,发现部分从业人员未规范佩戴口罩,已要求负责人立即整改。

快检护航,严把食材关

市场监管部门紧盯原材料安全关,指派专业检测机构对供餐使用的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开展快速检测,确保群众食得安心。

本周末,容桂观音开库、勒流生菜会、龙江观音诞等民俗活动如期而至。顺德市场监管部门也将继续在线守护,筑牢集体聚餐防线,捍卫群众舌尖上安全!


农村(社区)集体聚餐主办方需要履行哪些手续?需要注意哪些食品安全问题?市监君带你逐一了解。

一、什么是农村(社区)集体聚餐?

由村(社区)委会、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村民(居民)个人等在农村或社区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含)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又称农村(社区)集体聚餐。为保障聚餐者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农村(社区)集体聚餐的举办方及承办方应当遵守《佛山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二、村里准备举办集体聚餐,村(居)委会要履行哪些食品安全职责?

村(居)委会应主动加强对农村(社区)集体聚餐管理,在村居内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制度,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负责农村(社区)集体聚餐活动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机制和年度表彰激励机制,吸纳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举行农村(社区)集体聚餐前,举办方需要做什么?

目前顺德区对农村(社区)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登记制度。举办农村(社区)集体聚餐前,需进行报告,以保证聚餐时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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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

举办者或承办者应提前3天向村(居)委员会信息员报告聚餐信息,包括集体聚餐举办者姓名、聚餐事由、聚餐时间、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计参加人数,如果聘请专业加工服务者承办,还应报告承办者的基本情况。

村(社区)委食品安全信息员做好聚餐信息登记工作,填写《佛山市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表》,并向报告人提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意见。

村(社区)委食品安全信息员或协管员应当在聚餐举办前2日将聚餐信息上报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信息后,按集体聚餐规模进行分类指导。

顺德区对已申报的农村(社区)集体聚餐按规模实行分类指导:

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200人以下(不含,下同)的,由本村(居)委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

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由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报请县级市场监部门派员协助指导。

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的,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鼓励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四、农村(社区)集体聚餐有哪些食品安全要求?

举办农村(社区)集体聚餐对于菜单、加工环境、设备设施、食品采购、储存食品加工制作和食品加工制作等方面也有一定的要求:

(一)聚餐禁用、慎用以下高风险食品、食材

提醒举办者及承办者,集体聚餐活动禁用、慎用下列食品、食材:

1、禁食生食类食品。

2、禁用河豚鱼(也称河鲀鱼)、织纹螺、野生菌、四季豆、新鲜黄花菜、发芽马铃薯、死的甲鱼或黄鳝、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

3、慎食凉菜、烧卤熟肉等冷食类食品,外购散装熟食(烧卤熟肉制品)。

更多关于农村集体聚餐禁食、慎食食品、食材的指引请扫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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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方面

食品加工场所应布局合理,相对封闭,有防尘措施,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妨碍公众通行;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位于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外,且能满足食品及原料存放及粗加工。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和就餐场所应事先进行环境清理,采取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

(三)设备设施方面

用于食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使用前清洗消毒,用后清洗,保持清洁。

(四)餐具方面

餐具应在使用前应清洗消毒并定位存放保持洁净。

五、对食品加工操作人员有什么要求?

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并应获取健康证明,并且要定期参加各镇街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持健康证明上岗,要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披散头发,佩戴饰物不得外露,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加工场所内吸烟、吐痰。

六、对于食品质量有怎样的要求?

举办者或承办者应从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或市场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确保产品来源合法可追溯。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和水产品分类使用流动水进行冲洗。

需加热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食品成品、熟食制作完成后需在2小时内食完,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8℃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热食品应当冷却后再冷藏。

承办者要对供餐的每种食品在冷藏条件下留样48小时以上,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放在清洗消毒后的容器内并加贴标识。

对于农村(社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推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食品相关新利网络娱乐场开户注册 协会的作用,鼓励新利网络娱乐场开户注册 商协会积极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加大《佛山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筑牢农村集体聚餐的安全防线。

《佛山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全文,请长按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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