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萌 曹艳君 张国强 韩静)为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切实消除冷库贮存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短板,漯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要求和冷库经营实际,制订《漯河市贮存冷库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冷冻冷藏食品贮存环节规范开展食品安全管理提供遵循。
《指南》共分经营资质、管理架构、制度机制、入库查验、贮存管理、出库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奖惩、管理档案9部分,对库、人、物、车等冷库贮存各要素和食品入库、贮存、出库全过程各环节管理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适用业态全。《指南》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自有冷库和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代贮冷库)开展冷藏、冷冻食品贮存食品安全管理的共性、个性要求均作出规定,具备普遍适用性。
二是法律依据足。《指南》中需要贮存冷库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均出自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推荐性标准规定,避免出现法外设置责任义务,增加企业负担。
三是主体责任清。《指南》围绕冷库经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全面吸收信息公示标准化、制度建设体系化、风险防控清单化、宣传培训常态化“四化”建设精髓,参考制订实用性操作模板,为冷库经营主体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清晰路径。
四是管理措施细。《指南》从食品进入冷库的物、证查验登记,到贮存期间的温度监测、存放方式、卫生保持、应急处置等管理要求和食品出库前的检查、记录都制订了具体、可行的操作措施。其中温度记录频次、气味监测和食品堆码存放要求,消除了冷库管理盲点。
五是上下衔接紧。《指南》要求冷库经营主体在食品入库、出库环节,查验上下游冷藏运输车辆温度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温度要求的不予接收和发货,以此督促运输环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障冷冻冷藏食品运输过程质量安全。
目前,漯河市市场监管局正在全市38家代贮冷库和289家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超、批发企业自用冷库分批推行落实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