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刘海锋 记者胡毅)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与之配套的首部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推动《条例》有效贯彻落实,提升经营者法律意识,创建放心消费环境,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卫路市场监管所开展了《条例》宣贯进企业活动。
据悉,红卫路市场监管所辖区共有市场主体19559家,其中四分之一集中在了吾行里、宝业中心、锐创中心三大写字楼里,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红卫路所便将宣传的第一站选择在这里。
8月9日,红卫路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分别前往吾行里、宝业中心、锐创中心,向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发放《条例》单行本,就《条例》中的直播带货、刷单炒信、强制搭售、大数据杀熟、无理由退货、霸王条款、预付式消费等问题进行解读。同时,对企业关心的职业打假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答疑解惑。
工作人员还向孵化器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要求其依据《条例》规定履行经营者义务,建立托管企业管理制度,定期核验、更新、公示经营者的相关信息,重点关注预付消费等高风险企业,出现异常苗头及时反馈,确保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寓风险预防于日常管理之中。
下一步,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卫路市场监管所将以《条例》的施行为契机,通过普法宣传进企业,推动消费纠纷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推动经营者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