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食品安全网!
 

通山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监管 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2024-08-29 16:31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邱水英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金晶 记者胡毅)近日,湖北省通山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响应省、市药监部门的安排部署,积极落实县委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会议精神,全面加强了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监管力度,坚决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

第二类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可以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临床广泛使用的特殊管理药品,如镇静、催眠药和抗焦虑药巴比妥类和苯二氮卓类,中枢兴奋剂咖啡因等。其中,一些含有特殊成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一旦被滥用,易产生暴躁不安、冲动、醉酒样等成瘾性身体表现,易诱发暴力型犯罪或遭受侵害,此类药物具有一定的躯体耐受性,停药后会出现胸闷、头晕等戒断反应,可能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随着社会的发展,部分第二类精神药品被滥用的风险日益凸显,而青少年由于缺乏足够的认知和判断力,更容易受到不良影响。自2024年7月1日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这意味着对其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将更加严格。

在监管行动中,通山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等相关部门重点对辖区内的药店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调取药品进货记录、随货同行单、销售记录等,仔细核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销情况,确保药品来源合法、去向可查。同时,检查药店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对于违规销售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与此同时,为提高公众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正确认识,通山县市场监管局还加大了宣传力度。在通山县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防止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滥用的提醒告知书》,向公众普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方法、滥用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用药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组织143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驻店药师参加了“通山县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指南培训会”,重点强调了药店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向患者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包括用药方法、注意事项、可能的不良反应等,切实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维护青少年用药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本次专项检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26人次,检查药店143家次,发现少部分药店存在经营过期失效药品、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未按规定储存养护药品等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立案2起。

下一步,通山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对青少年用药安全的重视程度,共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