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乔玉红 记者王再明)为进一步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任务,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健康发展,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的真实、准确。近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委托事项的工作要求,对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新发和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企业信息,集中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在现场检查中,依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主要从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人员是否在职在岗、药品信息发布是否审核等方面进行了实地核查;对互联网主页是否标注证书编号、是否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信息、是否变更ip地址、企业名称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核查。同时,结合现场检查内容,向企业宣传讲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知识,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信息展示,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对申请人涉嫌伪造变造相关人员证明文件、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以其他手段骗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或超出有效期从事提供药品网络信息服务、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上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截至10月17日,已经对19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企业进行核查,并及时通过平台反馈核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已要求企业限期内整改。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采取线上线下并举的措施,坚持“四个最严”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网络销售环节治理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检查相结合,持续加强药品网络销售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网络销售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市场,净化药品网络销售环境,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