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庞起生 记者纪红霞)春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近日,河北省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流通安全提示。
消费者购物提示。提示广大消费者,春节期间购物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查看商品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不购买“三无”和容易腐烂变质的食品。购买进口食品时,务必查看食品的中文标签,确认是否清晰标注了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国、国内经销商等关键信息,缺少中文标签的产品需谨慎购买。同时,要注意保留好购物凭证,如发票、小票等,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12315或向当地监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食品经营行为提示。食品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台账记录,确保所采购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销售进口食品要严格审查供货者资质和进口食品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不得采购、销售无合法来源、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经营者要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储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按要求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设置醒目提示,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
食品安全监管提示。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聚焦重点品种,以糕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水果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强监督抽检;紧盯重点环节、关键部位、重点检查食品进货渠道、储存条件、销售记录等环节,督促食品流通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过期食品等行为;查办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消费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