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陈秋雨 孙涛)3月14日,湖北省南漳县市场监管局在水镜广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筑满意消费。
活动现场,设置了政策宣传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就价格常见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对明码标价的具体要求、何为价格欺诈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并发放价格监管宣传资料。共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同时,南漳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消费者注意:
一是明码标价,透明消费。商家要做到商品和服务价格公开透明,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相关规定,不得超标准收费。购买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除进行明码标价外,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二是警惕虚假折扣和价格欺诈。针对“先提价后降价”“虚构原价”等常见促销陷阱,消费者要仔细比对价格,避免被虚假优惠所迷惑;对于商家以“限时抢购”“最低价”等名义进行误导性宣传的行为,消费者要保持理性判断,不轻信绝对化用语。
三是看清计量、明白消费。一些不法商家会在价格计量上偷换单位,以消费者日常习惯标价,消费者在购买时要看清计量单位,避免因标价单位原因干扰判断。若怀疑计量不准可到就近公平秤处进行复秤。
四是保留证据,维权有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动索取发票或收据,并保存好相关聊天记录、交易截图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