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食品安全网!
 

锦州发布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示

2025-02-26 11:40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左淇菘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孙渊 陈玉烊 记者李卫东)春季学期开学期间,为做好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示》,从八个方面提醒学校(含托幼机构)、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严格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相关事项。

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明确校园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和工作职责。要选准配强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做好制度适用性自查,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动态调整,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

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示图》做好开学前自查整改工作。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饮水机、留样柜、生熟容器等进行全面维护、保养、清洗、消毒、保洁;全面排查清理过期、变质的食品。

推广落实警示性标识设置。要按规定做好警示性标识设置,警示、提醒从业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操作,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强化从业人员管理。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强化食品安全意识,熟悉食品安全规定,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认真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且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严格查验进货原料。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查验制度。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并做好记录。大宗食材应集中或定点采购,建立安全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并落实好评价退出机制,通过“食安辽宁”实现全覆盖溯源管理。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食品应按照标注的贮存条件分类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规范加工制作行为。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中小学、幼儿园(含托幼机构)食堂严禁制售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按规范要求进行食品留样。

完善“三防”设施。配齐配全室内外“三防”设施,查看盛装食品的容器是否能加盖(筛网)盖严、封严,查看排水管道出水口、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等是否能有效避免有害生物侵入和栖息,如存在隐患应立即封堵,务于供餐前消除隐患。

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把节约理念贯穿食材采购、加工、配餐、用餐等各个方面。要引导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培养勤俭节约良好美德,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