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毛贇程 记者黄永建)为进一步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新施行的《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地见效,近日,山西省阳泉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走进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医院、机关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重点宣传《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通过“以宣促行”,引导集中用餐单位持续做好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在阳泉市第十四中学校,监管人员现场向学校校长、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和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赠送了《规定》手册,现场宣传和解读新规立法目的、责任分配、风险防控机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任职要求、法律责任等内容。叮嘱学校和承包经营企业建立“双总监工作协调机制”,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动态管理机制和领导陪餐制度,学校的食品安全总监要和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针对问题风险定期会商,共同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和管控食品安全风险。
在阳泉市中医医院,监管人员对单位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和承包经营合同进行了细致核查,要求医院和承包经营企业依法规范合同内容,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医院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全面管理责任,承包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承包经营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坚决杜绝“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现象。
接下来,阳泉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规定》的宣传力度,督促集中用餐单位加强学习与落实,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降低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