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1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7大类食品711批次,合格702批次,不合格9批次。
福建大利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月4日生产的四特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
甜蜜素是人工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甜蜜素可用于饮料、糕点、复合调味料、配制酒等食品,但不允许在白酒中使用。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严格按照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原辅料使用不当带入。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融侨新天地超市销售的标称湘潭市锦春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1日生产的乳酸菌吐司面包,纳他霉素不合格。
纳他霉素是一种由链霉菌发酵产生的天然抗真菌化合物,属于多烯大环内酯类,既可以广泛有效的抑制各种霉菌、酵母菌的生长,又能抑制真菌毒素的产生, 可广泛用于食品防腐保鲜以及抗真菌治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面包中不得使用纳他霉素。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鱼清海鲜店销售的明虾(活海水虾)(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8日),土霉素不合格。
土霉素为四环素类抗生素,为广谱抑菌剂。四环素类药物(金霉素和土霉素)广泛应用于畜禽和鱼饲料中,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明确规定四环素类药物(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在所有食品动物中最大残留限量肌肉100μg/kg、肝300μg/kg、肾600μg/kg。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鱼清海鲜店销售的石鲟(活海水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8日),镉(以Cd计)不合格。
松溪县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政和县小鑫货运服务部的石鲟(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1日),镉(以Cd计)不合格。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福安市李菊春蔬菜摊销售的豆芽(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1日),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
福建省邵武市兴福兴超市有限公司新天地分公司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1日),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由植物的根、茎、叶、花和果吸收,主要用于防治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并且可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刺激子房膨大,补充植物体内生长素不足。在豆芽生产中,4-氯苯氧乙酸钠可以促进豆芽下胚轴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可提高豆芽产量和质量,所生豆芽肥嫩、粗壮、爽口。原食药监总局,原农业部,原卫计委2015年第11号公告规定,豆芽生产经营中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
漳州市芗城区蓝海龙水产摊销售的白对虾(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5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
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安溪德苑店销售的乌鸡肉(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2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