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发布公告称,为了保护梭子蟹渔业资源,4月1日至9月16日,东海海域禁止一切幼梭子蟹捕捞和销售行为。
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浙江沿海的梭子蟹也陆续开始抱卵产子。为有效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据相关规定,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海域,禁止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
渔业执法人员张贴宣传海报。
为此,浙江省台州市渔业执法人员走进当地码头、菜市场,开展宣传和执法检查,并向水产经营业主发放“保护幼鱼 振兴东海”倡议书,讲解渔业资源保护政策。
据了解,每年4月中旬天气转暖时,正是抱卵梭子蟹生籽、幼蟹成长期,一般持续至6月中旬左右。这两个月左右时间,是梭子蟹渔业资源重要保护期。
“蟹类重点繁殖时期,是增加资源最有利的时间,所以这段时间尽量不去生产捕捞,让渔业资源尽量可以增加一点。”台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禁捕禁售期间,若有渔船误捕抱卵梭子蟹,请予以放生,违规捕捞、销售者,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最高罚款5万元。”
另悉,大陈洋、温台渔场等10个浙江近海的鱼类产卵场保护区也于4月1日进入禁渔期,将禁止除钓具以外的所有捕捞作业,时间持续到8月16日。(范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