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记者从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二场)获悉,为了让老百姓放心消费,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放心消费的若干意见》,从培育放心消费单位、深化无理由退货承诺、加强食品和产品质量源头管控等11个方面,促进百姓放心消费,激发经济活力。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马剑平介绍,浙江将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建设,高标准完成培育放心消费单位20万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6万家、放心工厂3万家,建设放心消费街区(商圈)100个,新建中小学和等级幼儿园食堂“阳光厨房”2500家,改造提升农村家宴放心厨房680家的民生实事任务。
“浙江全域将推行无理由退货承诺,将引导企业实施‘厂商一体’无理由退货。”马剑平介绍,浙江市场监管部门会抓紧抓实推进直销企业作出30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培育长三角地区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实体店300家。
为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和产品质量源头管控,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积压食品及原料清查专项行动和“放心消费在浙江”食品抽查,推进产品质量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长三角”质量联动抽查,启动“浙江特色产品伴手礼”评测等行动。
在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方面,马剑平表示,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浙江试点全覆盖,建立长三角企业自由迁移服务机制;推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食品生产许可全程在线办理。
此外,浙江还在建设放心消费电商平台、实施网络订餐提升行动、支持乡村旅游业复苏、保障“优质优价”品质消费、投诉举报跨区限时办结、持续整治规范市场秩序、持续深化“放心计量”行动、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等方面,优化消费环境。
马剑平表示,接下来,浙江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意见》的要求,依法履职尽责,持续净化市场环境,助推消费回补释放,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消费的冲击,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胡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