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飞 楚广辉 张广山 王震)4月29日,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和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分别于2020年5月21日、22日在北京召开,为切实搞好2020年“五一”和全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局稳定,经研究,决定从4月30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漯河市专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通知》重点任务说明:漯河市各县区、各相关单位持续按照漯食安办〔2020〕1号文件相关规定,重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药品安全集中整治两项集中整治行动。
食品安全集中整治。食品生产环节安全,排查治理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一非两超”(食品中非法添加剂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塑化剂、苯并芘、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保健食品功效成分不足等重点问题。
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以大型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农村市场、学校周边为重点,排查治理企业不符合经营条件,经营的食品过期、变质以及篡改日期、重新包装再次销售,食品标签标识不合规、未按食品标签标示贮存等问题。
餐饮服务环节安全,加强对食品进货查验、冷食类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重点环节以及肉类制品、自制火锅底料、油炸面制品等重点品种的隐患排查,严格排查“一非两超”、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问题。围绕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建筑工地、小区物业、火车站汽车站和旅游景点食品经营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包括饮用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聚焦防疫药品、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等高风险企业,城乡结合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等高风险区域开展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排查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零售药店药品进购渠道不合法、经营不规范问题;排查医疗机构不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问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不严格执行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等问题;加强无菌和植入类、隐形眼镜、避孕套、贴敷类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隐患。
《通知》强调,该市各县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科学细化的行动方案;漯河市各监管部门住建、城管、商务、工信、教育、卫健、旅游、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畜牧、粮食、海关等各新利网络娱乐场开户注册 主管部门,要以职责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以及药品批发经营门店、医院等,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整治,确保活动深入细致,不走过场。要建立排查整治档案,做到责任到人,精准倒查。要定期召集相关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对一些职责交叉、牵动面大的问题,要加强部门、地区间的沟通和协作,尽力采取联合行动、联合执法的方式,扎实推动问题破解。
全市各县区、各单位要落实党政同责,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管新利网络娱乐场开户注册 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以监管促规范,以执法促提升,倒逼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依法办企、依规生产,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要做到每一个领域、每一个园区、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场所、每一个岗位全面排查。各县区要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凡是逾期未改、应改未改的隐患和问题,必须依法实施处罚、查封、停产、关闭、曝光、失信惩戒等措施,督促整改、跟踪销号。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约谈。
《通知》重点强调,要严格依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问责追责相关制度规定,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规、不作为、不担当行为,推动排查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强化责任倒查,对发生的各类责任事故,都要对照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安排部署是否到位、工作监管是否到位的要求,全面开展责任倒查,严格追究事故责任。要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公开通报批评。对因监管不到位发生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达到“问责一人、警醒一批”的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