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月27日,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20类239批次抽检样品中,有4批次不合格。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李玥) 近期,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0类食品2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出禁用兽药超标、重金属超标等问题。
禁用兽药超标
湖州吉山大酒店有限公司、湖州吴兴移沿山农庄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湖州浙北大厦超市有限公司仁皇山店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重金属超标
安吉鼎吉餐厅销售的面包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安吉县、吴兴区、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局(分局)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