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悉,自12月20日起,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等地区将启用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推进食品经营全程电子化工作,深化食品经营改革。
12月18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试点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的通告》,12月20日起,将在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裕华区试点启用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进一步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积极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全程电子化工作。《通告》明确,12月20日起,在石家庄市的这三个试点区域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含新办、变更、延续、补办)发放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包括正本、副本。此前已领取纸质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主体或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获得批准后,均可登陆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或“冀时办”APP,进入用户中心,在“我的证照”菜单中查看、下载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可根据需要自行打印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在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试行期间,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可根据申请人需要同步发放,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的,允许食品经营者以电子形式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允许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打印件。另外,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单位,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许可业务时,无需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的,其电子许可证书同步注销,食品经营者应从注销之日起停止使用电子证书。(焦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