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悉,自去年9月份以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成功查获螃蟹绑大草称重案69件,涉案人员使用大绳捆绑让绳子代替螃蟹重量售卖,远远超过了螃蟹自重的合理范围。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螃蟹绑大草”等水产品称重行为,去年9月以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水产品称重行为专项整治。8月5日上午,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治祥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至今,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立案查处116起相关案件,其中“螃蟹绑大草”69件,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47件;目前106起案件已办结,罚没款共计13.1185万元。
“螃蟹绑大草”等水产品称重行为
本来,螃蟹绑绳这一做法并非毫无道理,螃蟹攻击性较强,供应商在螃蟹捕捞上来以后就绑定绳子,初衷是安全考虑,防止运输和售卖过程中对人造成伤害,也防止螃蟹自相残杀。另外,早年传统物流无法保证螃蟹在运输过程中的存活率,使用吸水性强的绳进行捆绑能够降低运输损耗。但这一初衷,显然已经被异化,被用作暴利之道。
也因此,绑螃蟹的“大草”,远远超过了螃蟹自重5%的合理范围。据报道,厦门螃蟹“松绑”后,每天少用1.65吨捆扎绳,而这些绳子以前都卖了螃蟹价。而且,近年来这已经成了“行规”和潜规则,每年螃蟹销售季节,都大行其道。实际上,类似现象在其他商品销售中也普遍存在,比如整箱售卖的水果,包装箱里塞满了废纸等填充物。长期来“螃蟹绑大草”愈演愈烈,折射出的是监管执法的不力。而这当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或是因类似违法行为已经是普遍现象,“法不责众”。而这也更让经营户有恃无恐,以至对“螃蟹绑大草”的整治,成了市场监管的“老大难”现象。实际上,只要对“螃蟹绑大草”有一起查一起,让严查重罚成为市场监管的常态,螃蟹“松绑”自然会成为市场常态。(钱夙伟 春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