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南岛盐’地方标准即将出台,下一步我们就可以使用‘海南岛盐’地理标志了,‘海南岛盐’的品牌效益也将得到释放。”近日,海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史利兴奋地告诉记者。这一申请成功17年的地理标志,终于迎来“新生”。
2004年,由海南省盐业集团旗下海南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提出申请,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认定,“海南岛盐”正式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
“海南岛盐”产自海南省乐东莺歌海盐场和东方盐场。“海南海水干净、光照足,所生产出来的盐干净纯粹、品位好,也非常的健康安全。例如,它的铅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没有重金属污染。由于海南海水天然含有锶元素,所以盐的锶含量也较高,对人体骨骼增长非常有益。”史利说。
但就是这样一个含金量十足的地理标志,却一直遭遇使用难题。史利说,海南省盐业集团一直未使用该标志。而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公司虽有少量印标、用标,但因未通过法定途径申请使用,曾在内地销售时被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违法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为由立案处罚。
“近期,在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中,我们通过开展现场调研,与企业面对面座谈,了解到我省没有建立‘海南岛盐’地方标准,导致用标申请的要件缺失。”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而此前没有制定地方标准,则可能与企业主要市场在省内,用标意愿不强有关。史利说,目前“海南岛盐”仍以人工制盐为主,这保障了品质,但未形成大规模生产,省盐业集团所产盐也主要在省内销售。
查明堵点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立即与省标准化部门沟通对接,指导及督促海南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起草了《地理标志产品 海南岛盐》地方标准,该标准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计经完善后于9月正式对外发布。
“‘海南岛盐’是得到消费者认可的品牌。有了地方标准,有关企业就能合规使用标志,有利于进入外地市场。”“海南岛盐”地方标准起草组成员吉翠婷说。
此外,海南省知识产权局还通过面对面座谈、电话交流等途径,向海南省盐业生产企业宣传及指导地理标志运用知识。目前,有关盐业生产企业用标意愿强烈,均表示待有关地方标准制定后,将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申请用标。
“使用‘海南岛盐’地理标志后,我们可以打造中高端品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史利表示。(苏庆明 王忆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