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四川杨氏蜜蜂园有限公司授权成都牧蜂人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藏地高活性蜂王浆”不合格。
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7号)。
成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四川杨氏蜜蜂园有限公司授权成都牧蜂人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藏地高活性蜂王浆”,10-羟基-2-癸烯酸检测值为1.88%,标准规定为不小于2.0%。
10-羟基-2-癸烯酸,又称王浆酸,是蜂王浆中所含有的特殊的高效生物活性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GB 9697-2008)中规定,优等品蜂王浆中10-羟基-2-癸烯酸应不低于1.8%。虽然该产品10-羟基-2-癸烯酸检测值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但是根据该产品标签显示,10-羟基-2-癸烯酸含量应不小于2.0%,即实际检测值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
王浆酸不达标可能是由于生产企业对原料质量把控和投料控制不严、生产工艺设计不合理、贮存条件不达标等导致。
据了解,四川杨氏蜜蜂园有限公司自称已有三十多年的蜜蜂养殖历史,在西部地区建立了50多个养蜂基地,现为中国养蜂学会蜂针研究会团队会员单位、中国蜂产品协会会员单位,产品曾在第七届国际蜂产品保健博览会获得金奖。
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成都牧蜂人蜂产品有限公司官网介绍称,该公司由四川杨氏蜜蜂园有限公司原股东发起,注册资本868万元,拥有GMP认证生产车间,通过了HACCP体系认证,曾获成都市“著名商标”及“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荣誉,与新希望集团、北京同仁堂、家乐福超市、沃尔玛超市、欧尚超市、好利来、九芝堂等企业均有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