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刘园)迁安市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属于山地丘陵区,辖17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534个行政村,总人口 77.5 万人。2021年蔬菜种植面积12.01万亩,产量57.59万吨,其中设施瓜菜播种面积2.465万亩。全市生猪存栏33.2万头,出栏52.6万头;蛋鸡存栏117万只,肉鸡存栏164万只,禽类出栏248.3万只;奶牛存栏0.78万头;肉牛存栏2.43万头,出栏1.98万头;肉羊存栏15.55万只,出栏12.95万只。2021年肉产量5.05万吨、禽蛋产量1.34万吨、奶产量2.8万吨。全市共有主要蔬菜生产基地16个,果品生产基地20家,畜禽产品规模主体478家,渔业生产基地1家,散户560家。全市共有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4个,省部级蔬菜水果标准园5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17个。
主要推进模式
规模主体带动模式。全市依托省平台建档916家生产主体,建立电子追溯点106家,全市主要规模生产主体100%加入省、市追溯平台并出具合格证。2021年建设5家追溯标杆企业,示范企业全部建设了检测实验室并配备速测设备,企业内部质检员对产品开展批批自检,全部加入省平台并出具电子合格证。充分发挥规模主体的资源优势,积极联农带农,将合格证制度告知书、技术培训材料等发放给企业辐射的农户,同时组织技术培训、安排专家为周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指导农户依标生产,并为周边农户产品上市前提供快速检测服务,指导规范出具合格证,带动800余农户出具合格证。
政府推动模式。迁安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合格证制度推进工作列入对镇街食品安全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镇街建立监管名录、指导生产主体出具合格证、依托省平台管理建立电子档案、利用省平台开展巡查日常检查并上传数据等情况。目前全市共有8个农业区域监测点,全部配备了农产品和畜产品速测设备,并有30余人的专门检测人员队伍,全部建立了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并利用省、市平台对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日常监督,上传监管信息2500余条。依托区域监测点将中小规模生产主体及散户纳入检测范围,免费提供快速检测,采用智能化检测设备,检测信息上传至市“智慧农安”管理平台,凭检测合格结果收获产品,出具产地证明或者合格证。2021年免费为生产主体及散户检测1200余批次,开具产地证明1500余张。
多级联动模式。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集中交易市场等主体的督查检查力度,督促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管理,落实进场查验合格证制度;农业农村部门发放合格证告知书、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公告、农兽药禁限用名录等8万余份,纸质合格证7000余本,宣传范围覆盖到每一个村,每一个生产主体。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散户实施出具纸质合格证。2021年小农户及散户出具纸质合格证2000余张。
主要推进措施
完善主体名录。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摸清底数,在建立纸质档案基础上全部纳入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管理,建立电子档案,确保生产主体实现覆盖,查漏补缺,做到应录尽录。已建立档案的主体补充完善缺失的信息。依托省平台建档916家,并对1000余农户建立纸质档案。
加强培训宣传。充分发挥乡镇农服中心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将合格证制度告知书等发放给辖区内所有种植养殖生产者,做好对规模开具主体的指导服务,推动合格证制度全面施行。举行线下集中培训2次,镇街网格员及100余家生产主体代表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省平台应用、准出准入制度、“六挂钩”制度等。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13次,发放合格证告知书、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公告、农兽药禁限用名录等8万余份,宣传范围覆盖到每一个村,每一个规模生产主体,合格证制度知晓率达到100%。
打造追溯标杆企业。以生产企业或合作社为依托,建立5家追溯标杆企业,建立检测进行上市产品批批自检,上市产品加贴电子合格证。充分发挥追溯标杆企业自身资源优势,积极联农带农辐射的农户,安排专家为周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指导农户依标生产,并为周边农户养殖产品上市前提供快速检测服务,指导规范出具合格证。
推进标准化生产。 加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过程管控,督促其完善生产档案,开展产品质量自检,实现生产全过程中的投入品购买使用情况、农事活动和以及质量控制标准、产品生产数量和销售去向等。印制600余本农业生产记录本,发放到主要规模生产主体,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与合作社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确保农产品生产过程可追溯。
强化监督检查。将合格证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既检查种植养殖生产者是否按要求开具并出具合格证,也核查合格证的真实性,严防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2021年以来检查各类生产主体2100余家次,督促企业开具合格证,督促生产者强化质量管控、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销售禁用农业投入品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抽检。截至2021年11月,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1450批次,果蔬定性检测2369批次,瘦肉精检测34242批次,产品检测合格率100%。推进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在上市前依法开展农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上市销售。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大排查”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安“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等活动,出动执法人员1106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350余家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立案6起,结案2起,有力打击了涉农违法违规行为。
取得成效
用证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大幅增加。全市依托省平台建档916家,建立追溯试点106家,2021年出具纸质合格证3360张,电子合格证2227张,附证上市产品4000余吨。生产经营主体对追溯及合格证在认识上有了很大的提高,有力督促了生产者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了其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企业自律、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格局。
农产品合格率得到提升。通过推进合格证制度,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管控,推行标准化生产,制定操作规程或者作业指导书,实现了产品生产有标准、生产过程可控制、生产作业可复制的生产模式。推进农药使用减量增效,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合理使用替抗产品,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依法落实农药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全年完成种养环节农产品定量检测1474批次,果蔬定性检测2440批次,瘦肉精检测36795批次,产品检测合格率100%。
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推行提高了企业及农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增强了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重要性和可行性的认知,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推动效应。农产品带证销售,使合格证成为质量追溯的“新载体”和消费者放心的“定心丸”。通过农产品追溯管理,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增加了企业收入,生产农产品价格较市场普遍提升15%以上,提升了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公信力,增强了农产品品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