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无为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入秋以来,无为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监控,保障了市民“菜篮子”安全。
为加强源头治理,无为市市场监管部门,明确实施产地准出的范围重点是辖区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户等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以及畜禽屠宰厂(场)生产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生产的果蔬类、水产品及肉类等;实施市场准入的范围,重点是依法设立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其准入的品种为果蔬类水产品类、肉类等。
根据产地准出条件要求,实施产地准出的果蔬类、水产品等的生产者在销售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产地证明;对其家禽及畜禽产品等,生产者在销售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等证明,查验或检验者不合格的,不得采收(或出栏)上市。在市场准入方面,实施市场准入的经营者购进食用农产品时,应当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查验当批次产地证明,合格证明或者购货凭证;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果蔬类、水产品实行入市登记,并进行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同时,执法人员对学校食堂、酒店、餐饮进行严格风险排查,督促业主主动规避食品安全风险点,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严格理清食品原材料来源,并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农产品从业人员培训,不断增强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刘延年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