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14批次,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农兽药残留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11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曲靖市麒麟区云南康血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英爨茶,铅(以 Pb 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红河州个旧市春雨茶庄销售的、标称梁河县贵龙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云南沱茶[普洱沱茶(熟茶)],铅(以 Pb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临沧市云县峻熙蔬菜超市销售的、标称临沧四通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临沧腌酸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 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临沧市镇康县南伞大东汇精品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临沧市临翔区四通酱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临沧腌萝卜,苯甲2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食品抽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腌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可能是企业使用的原辅料如酱油中含有苯甲酸及其钠盐,造成成品超标。
铅是一种高蓄积性、多亲和性的生理性和神经性毒物,几乎对人体所有重要的器官和系统均会产生毒害,如中枢神经系统、免疫系统、生殖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等,其中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毒害尤为严重。对儿童来说 , 即使微量的铅污染也会损害其神经系统,影响儿童的行为和智力水平要通过食物、水和空气。(黄磨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