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委宣传部了解到,勐海县自2020年4月以来,严厉打击种茶毁林等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种茶毁林违法犯罪线索100%核查销号、案件100%查办销案,全部完成受损林地人工植被恢复工作。
受经济利益诱惑和驱使,勐海县部分茶区近年来出现毁林种茶现象。为增加茶树产量,一些村民擅自违法砍伐集体林地内树木、放火烧树甚至以围剥树皮让树木枯死的方式毁林,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植被。但茶树属于经济作物,不能取代林木,毁林种茶系违法行为,不仅破坏生态环境,也对茶树生长有不良影响。勐海县为守好“绿色家底”,展开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非法种茶毁林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保持生物多样性的原则开展恢复植被行动。
据勐海县委宣传部、县林业和草原局介绍,2020年4月起,勐海县及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强化“州、县、乡、村四级分片包干”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林长制责任,明确责任主体,组建工作专班进村入寨开展工作。截至2021年4月,全县共立案查处种茶毁林违法案件2362起,处理2369人,罚款1165万余元,实现种茶毁林违法犯罪线索100%核查销号、案件100%查办销案。
勐海县针对每宗受损地块,采取自然恢复、人工促进自然恢复和人工恢复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保持生物多样性的原则,科学选择树种,发动群众植树造林、恢复植被。设立专项整治警示教育现场点,将森林资源修复和保护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目前,受损林地人工植被恢复工作已全部完成,布朗山乡7个村委会、61个村民小组累计种树71.14万株。同时,按照生态茶园建设的标准,在14670.9亩茶园内套种乔木树种38万株。
据介绍,西双版纳州针对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效果。今年3月,该州发布《巩固种茶毁林整治成果十项举措》,包括建立破坏森林资源“黑名单”和禁止以“保护区”“国有林”普洱茶为噱头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宣传销售等举措。同时,该州还提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十个严禁》,对违反规定行为坚持从严从重原则,对直接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属地主体、监管职能部门进行责任倒查和严肃追究。(庄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