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泰州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2-06-29 | 生效日期 | 2022-07-23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标准介绍
Q/TZCJ 0013 S-2022 食盐(富硒盐)颗粒芝麻酱
本标准规定了食盐(富硒盐)颗粒芝麻酱的要求、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芝麻、花生仁、食用盐(富硒盐)为原料,经烘炒、研磨、添加花生碎(花生仁经烘炒、切碎制得)、混合、搅拌、分装而成的可即食食盐(富硒盐)颗粒芝麻酱(以下简称产品)。纯芝麻酱含量不低于终产品总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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