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王志辉)当前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节,为进一步加强化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春耕生产化肥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系统开展化肥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突出重点产品,检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掺混肥料、复合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突出重点企业,检查化肥获证生产企业、近年来各级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举报投诉较多、相关部门移交案件、共享(含解除共享)化验室的生产销售单位;突出重点区域,检查化肥获证生产企业较多的北林区、肇东市、安达市、兰西县;突出重点问题,检查虚假标注化肥产品名称、质量标志、执行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以氯化钾冒充硫酸钾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对产品进行夸大的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生物肥、有机肥不按规定标注,误导总养分等问题,生产设备不达标、检验设备不合格、无化验室、质量不合格、不能持续保持获证条件、拒绝不配合监管的企业,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等问题。
坚持目标导向,明确检查要点。采取“五查五看”“六查”的方法,重点检查企业获证条件保持情况、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出厂检验情况、产品包装标识规范性以及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产品标准组织生产销售,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坚持结果导向,强化服务质效。通过“巡回问诊”“质量培训”等方式,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指导企业严把原材料进货关口,严格生产工艺流程,按照标准要求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和销售;组织专家对企业化验员在化验流程、原始记录等方面进行指导培训;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召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参加的座谈会,要求生产企业要立足标准,强化质量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做好质量源头管控,增强企业竞争力。
下一步,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化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开展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以次充好、掺假售假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守牢化肥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为农业生产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