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王志辉)近日,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农村小作坊、食品销售经营单位提醒告诫会,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水平,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会议聚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食品销售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深入讲解,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明确规范标准,敲响食品安全警钟。
会上,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骨干详细解读了两份检查要点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涵盖生产加工场所、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原辅料管理、加工过程、包装与标识、贮存运输以及管理制度等多个关键领域。要求小作坊生产加工场所需远离污染源,布局合理,地面、墙面清洁无脱落,门窗严密并配备防虫窗纱;设施设备要满足生产需求,且与食品接触部分无毒、易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原辅料管理需严格查验供货者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等。加工过程要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明确关键控制环节;包装与标识确保食品包装材料安全,预包装及散装食品按规定标注信息;贮存和运输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防止食品污染。同时,还需建立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不安全食品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自查等多项管理制度并留存记录。
会议现场 图片来源:绥化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要点表》从食品安全自查、追溯体系、许可及备案、场所及布局、设施设备、禁止销售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标签、温度全程控制以及购销过程控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经营单位需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时立即停止经营并报告;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记录进货查验及销售信息;确保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实际经营事项与备案信息相符,并在显著位置公示证件;经营场所与污染源保持距离,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具备相应设施设备,用水及洗涤剂、消毒剂符合标准;严格禁止销售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食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开展培训,企业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配备并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品标签符合规定,冷藏冷冻食品有全程温度记录制度并按要求控制温度;购销过程严格查验供货者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此次提醒告诫会的召开,是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标准、深入分析、严格要求,为全市农村小作坊和食品销售经营单位规范运营指明方向,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