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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州市场监管局全力推进 食品销售环节风险分级管理

2020-06-02 17:05来源: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办公室 编辑:张慧

中国食品安全网(延边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员 吴志军)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加快构建差异化监管模式,进一步提升食品销售监管靶向性和精准度,实现食品销售信用分级分类监管,2020年以来,延边州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积极组织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通过量化分级和差异化监管,树立鲜明导向,引导食品销售者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风险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延边州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吉林省相关文相精神,制定下发了《延边州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州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组织形式、时间节点、重点区域以及新旧表格的转化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前期准备。要求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将食品销售主体数量底数摸清楚,对已不存在的市场主体进行清理注销,建立现有食品经营者主体信用(监管)档案,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强化检查落实。要求各县(市)根据不同食品经营单位风险特点,通过现场检查,对经营类别、经营规模、消费项目等因素评定出静态风险分值,对经营条件保持、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因素评定出动态风险分值,累计相加得出经营者最终评分。三是强化重点环节。将有条件的大中型商场、超市以及食品总经销代理商、特约经销商等食品批发配送户,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作为首批实施风险分级监管的重点对象,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在完成大中型企业风险分级监管的基础上,逐步稳妥推进。四是强化疫情防控。以学校、幼儿园及周边200米范围食品小卖部、小食品店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于2020年7月中旬前完成全州校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通过全力推进食品销售环节风险分级管理,延边州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基层日常监督检查与动态风险评定一体化工作理念,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监管方式由突击性整治向常态化规范监管转变,将风险意识、底线思维贯穿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始终。到2020年底,争取全州70%以上的食品经营者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至2021年底,达到全州全面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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