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志辉 延明泽) 为配合长春消夏节活动,拉动夜间经济,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保障消夏节期间食品安全,6月17日下午,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南关分局戴也军副局长,闫刚所长带领食品监管人员会同市文广旅局安全处蒋大军、市群众艺术馆馆长田更,对长春消夏夜市和长春市博物馆馆外食品区域开展入场前期工作指导。
馆外食品区域开展入场前期工作指导现场
要求主办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水源;要求入场的食品经营摊位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资质;要求尽量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标准的一次性餐饮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要求入场业户提供购进食品的相关资质,具体包括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产品检验报告等,做到来源可追溯,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对夜市经营者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要求在经营过程中,所有摊位严格落实防尘防蝇设施要求,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要求活动负责人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好其职责,积极配合、尽职尽责合力确保长春消夏文化夜市食品安全。
下一步我分局将统一为消夏节各食品摊位发放小餐饮登记卡,强化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积极保障消夏节期间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