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汛期,强降雨、高温高湿等极端天气增多,食品容易变质或受到污染,为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安全,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全区食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发布关于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食品经营者汛期风险提示
做好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全面开展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贮存管理、温湿度条件、人员健康等风险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风险问题的要及时整改。
严格把控食品采购源头。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不采购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掺杂掺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
强化食品储存管理。保持经营场所干燥通风,食品离地离墙存放,避免食品受潮发霉。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全面清查,及时清理受潮、发霉、变质的食品。冷藏冷冻食品严格按照规定温度储存,并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和温湿度记录,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依法规范经营行为。销售食品时,应保持销售场所的清洁卫生,避免食品直接接触地面或受污染的环境,不得销售因受潮、泡水、高温等原因导致的腐败变质、霉变生虫、包装破损等食品,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消费者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合理选购食品。购买食品应选择资质齐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认真查看食品标签标识、质量情况,选择包装完整、状态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
妥善保存食品。储存食品时应注意避免温度湿度过高,导致细菌滋生、食物腐烂。需冷藏冷冻的食品,应尽快放入冰箱分类保存;已开封的包装食品,未食用完的应及时冷藏,不宜久存;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情况的,必须废弃,不得食用。
正确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如发现违法违规销售食品行为,可拨打12315举报投诉;如食用购买的食品出现身体不适的,请及时就医。
切勿食用来历不明的产品。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必要时购买瓶(桶)装饮用水;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不购买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