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市闻 记者戴正聪) 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大事。11月19日至20日,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交流现场推进会在浙江台州举行。此次会议旨在进一步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筑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蒲淳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王胜利主持会议,副司长李贺军通报市场监管系统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部分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和各省级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蒲淳在讲话中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他强调,当前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清形势、凝聚共识,深刻理解推动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对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和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作用。蒲淳还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包括加强与重点监管任务深度融合、加快落实分类精准监管、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等,以进一步扎紧筑牢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线。
会议期间,浙江、内蒙古、上海、安徽、福建、山东、重庆、四川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分别作交流发言。参会代表还实地观摩了台州市椒江区浙江诚信医化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等生产单位,以及一诺电动自行车经营部等销售单位,深入了解其在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落实的典型做法。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制订颁布实施《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推动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提升质量安全管控能力。
浙江作为工业产品制造大省,第一时间出台全省贯彻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依托“浙江质量在线”“浙江基层在线”,在全国率先构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通过这一平台,浙江对生产销售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现了监管的精准化和高效化。
浙江还主动变革、创新融合,勇担探路先行责任。在生产端,浙江于2022年在全国首创了工业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这一机制通过形成“321模式”,即“3”个风险管控步骤、“2”个隐患排查关键、“1”个机制保障,为企业提供了一套科学的质量风险管理的机制方法。2023年以来,该机制在全省2200余家许可证获证企业落地应用,已优化20余种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识别风险点位6451个,提升企业隐患发现率超65%。在销售端,浙江将“两员”机制与区域块状产业相融合,探索区域总监机制,实施区域化管理。
如今,积极贯彻执行“两个规定”,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主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已成为浙江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的共识与行动。双重预防机制正提炼升级为浙江省地方标准,不少企业已进行优化升级,实现双重预防数字化管理。
比如,浙江诚信医化设备有限公司开发双重预防信息化平台,实现过程控制与双重预防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同时支持与相关数字化系统有机结合。该公司产品一次报检合格率从2022年的95%提升至2024年的99.2%,质量安全风险点数量由2023年年初的403项下降到2024年7月份的284项。
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构建以MES系统为基础的质量管理及追溯体系,依托其实施双重预防机制,大大提高了质量风险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该公司2024年产值同比增长21.5%,客户投诉率同比下降62%,产品一次过检率达到98.33%。
生产单位如此,销售单位亦然。台州市椒江一诺电动自行车经营部自成立以来,对产品质量高度重视,积极运用“浙江e行在线”落实扫码出入库登记。其自觉建立“五个一”责任机制,做到“一张信息栏”制度上墙、“一套台账”明确进销货登记信息、“一份提示”注明从购买到使用全流程注意事项、“一张告知书”规范安全使用行为、“一份承诺书”自愿接受公众监督,主动将“两个规定”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推动45206家生产销售单位贯彻落实“两个规定”,全省相关市场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状况总体上有了显著改善。
浙江的经验表明,只有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才能有效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扩大“双重预防”机制覆盖面,夯实“两个规定”落实基础,加强监管执法,持续创新监管机制,努力打造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现代化的“浙江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