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陈微 张会娜 记者胡毅)日前,湖北省印发实施《学校集中用餐配送单位“白名单”和“风险名单”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校外供餐企业评价退出机制,全面加强校外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管理。
明确名单条件。明确指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符合校外供餐企业遴选条件、监督量化等级达到“优秀”的企业,列入“白名单”;达不到以上标准或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企业,列入“风险名单”。
实施动态管理。实行学校集中用餐配送单位“白名单”和“风险名单”动态管理,明确达不到“白名单”条件时,应及时移出,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配送单位经整改,达到移出“风险名单”的条件时,应及时移出,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信息实时共享。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书面形式及时将学校集中用餐配送单位“白名单”和“风险名单”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截至6月20日,湖北省纳入学校集中用餐配送单位“白名单”74家、“风险名单”10家,省、市、县三级均已书面通报同级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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