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山西省平定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超市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将发芽土豆、腐烂水果等食品单独放置、低价售卖等问题。县检察院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磋商意见书》,建议其加强对超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保障百姓食品安全。
近日,山西省平定县检察院发现一起食品安全隐患后,以履职显担当,用监督促成效,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平定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县城某超市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将发芽土豆、腐烂水果等食品单独放置、低价售卖等问题,暴露了超市食品安全隐患,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县检察院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磋商意见书》,建议其加强对超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收到磋商意见后高度重视,立即依法向该超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现该超市已严格按要求整改完毕。
人民健康兴百业,食品安全利千秋。今后,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细化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在线索移送、协作配合、后续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以互动形成多方联动,共织法网,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 (田雪妮 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