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蛋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类食品17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等指标。
黄山经济开发区农批百佳汇生活超市经销的土鸡蛋(生产日期/批号:2018/10/8),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8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氟苯尼考为广谱抗菌药物,一般为动物专用抗菌药,自研究成功以后立即得到广泛应用。一般由于饲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疗导致残留积累在家禽体内。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对其作了严格的限定,鲜蛋类不得检出氟苯尼考。安徽省市场局提醒,氟苯尼考平均日允许摄入量为0~3 g/kg体重/天,以60公斤体重成人计算,每日从饮食中摄取0~180g氟苯尼考没有健康危害。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蛋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
临泉县治杰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的猪蹄(生产日期/批号:2018/10/11),莱克多巴胺检出值为2.4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莱克多巴胺是“瘦肉精”的一种,属于β-兴奋剂类药物。该类药物能够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提高瘦肉率。由于大量食用含有该类药物的食物存在健康风险,《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原农业部公告第176号)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莱克多巴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食品整治办[2010]50号)中将莱克多巴胺列为非食用物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黄山、阜阳等市(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