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9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3号)。其中,标称受委托生产商为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者海霸王(汕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虾味饺(速冻食品)(生产日期2020/7/17,规格型号100g/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82 g/100g,标准值为≤0.25 g/100g。
过氧化值表示产品中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一种指标,是 1 千克样品中的活性氧含量,以过氧化物的毫摩尔数表示,用于表征样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 不合格虾味饺标签标示执行标准为 SB/T 10379,依据该标准,速冻调理肉制品中的过氧化值≤0.25g/100g。 速冻调理肉制品中的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生产厂家使用了质量劣变的原辅料,造成过氧化值偏高;在产品运输及储存条件不达标,造成过氧化值偏高。在今年8月,也有1批次海霸王速冻食品被检出不合格。
2020年8月27日,云南省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省抽任务速冻食品类(第二期)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中显示,沧源民贸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财富新城店销售的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菜猪肉水饺(生产日期2020/03/28,规格型号500g/袋)抽检结果不合格。2016年,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曾因被查出以鸭脖皮、冻杂油等原料冒充牛肉、虾肉等原材料生产牛丸、虾饺,被原成都郫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404400元。
据原成都郫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介绍,2016年3月21日至4月25日,执法人员对辖区(郫县、崇州市、新都区、大邑县、武侯区)8处流通点销售的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4日至2016年3月1日期间生产的8个批次的撒尿牛肉丸、鲜虾脆等冷冻食品进行了抽样送检,检验结果均不合格。2016年3月25日,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江北畅想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进行送样抽检,抽检结果显示:2016年3月1日生产的撒尿牛肉丸不合格。据调查,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对上述9批次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无异议,不要求复检,且上述9批次产品确系该公司生产。上述9批次产品被判定不合格的产品现已全部销售至终端市场,无法召回。
据原郫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该生产企业给予:罚款396240元,没收违法所得8160元,合计罚没款404400元的行政处罚。据企查查资料显示,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及海霸王(汕头)食品有限公司均为英属开曼群岛商海霸王国际集团旗下企业。据其官网介绍,海霸王国际集团是一家集餐饮、速冻食品、地产、旅店和商贸物流为一体的多元化企业集团。海霸王企业集团于1994年底正式进军中国大陆。海霸王(汕头)食品有限公司历年被评为“汕头市纳税大户”,汕头50强企业之一,汕头市首批总部企业,汕头市大型工业骨干企业。(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