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刘亚军)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近日,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镇市场监管所认真组织全所成员学习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防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开展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检查肉类加工单位
加强源头管控
要求肉制品加工单位严格按照《指南》要求,采购进口禽畜肉类要建立全程追溯机制,严把进货查验关,除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外,应当提供《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方可进店加工。并要求做好禽畜肉类食品存放区域、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
加强工作落实
督促单位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做好职工日常健康监测,落实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并引导员工掌握新冠肺炎防治相关知识,加强自我防护意识。鼓励员工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同时建议制定《应急预案》,一旦有异常情况,按照《指南》要求进行应急处置与报告,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
加强抽查检查
对辖区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制售一体店进行全覆盖检查,一经发现不落实《指南》具体措施,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进口畜禽肉未按规定索取《核酸检测证明》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
截至目前,共检查肉制品加工小作坊3家,制售一体店14家。暂未发现进口禽畜肉和未经检验检疫证明肉类食品,但个别存在进货查验记录不全、职工日常健康监测、个人防护意识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均已现场责令相关负责人立即整改。下一步该所将继续对相关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加大监督频次和力度,切实从源头切断病毒在肉制品生产领域的传播扩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双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