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市闻 记者戴正聪) 一杆秤准不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针对近年来不法商家使用作弊加油机、“鬼秤”实施欺诈、短斤少两现象屡有发生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了加油机、电子计价秤等重点民生领域计量监管执法工作,旨在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和人民群众消费权益。12月25日,全国重点民生领域计量监管执法工作推进会在浙江召开,推广浙江工作经验及成效,全面部署推进加油机、电子计价秤等重点民生领域计量监管执法工作。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浙江已检查加油站9894家次、电子计价秤经营主体1.27万家,全量排查在用加油枪56987把,查处加油机、电子计价秤作弊等违法案件1648件,查扣不合格电子计价秤2272台。
浙江是民生领域计量器具生产、销售、使用大省,拥有众多从事计量器具制造、销售及使用的市场主体,涵盖了从传统衡器到现代智能仪表等多个细分领域。据统计,全省现有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46家,产品占全国市场份额的70%以上。
记者从会上获悉,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自去年起,连续两年在全省范围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并和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自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在用加油站、加油枪数据库并动态更新,做到在用燃油加油机底数周清、月清,有力遏制加油机作弊“短斤少两”“偷逃税”和“鬼秤”乱象,维护人民群众消费权益。目前全省共有加油站3978家,实际运营3752家,在用加油枪56987把,已实现全覆盖检查。
与此同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集中销售、使用场所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超检定周期、具有作弊功能电子计价秤等行为,累计检查销售商、维修商1100家,检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使用单位1.16万家,检查电子计价秤9.08万台。查处不合格电子计价秤2272台,查处电子计价秤计量违法行为案件1648件,罚没款321万元。
创新强制检定方式 打造浙江民生计量器具监管服务系统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加油机、电子计价秤等民生计量领域经营主体小、散、多的特点,浙江建立计量监管执法“发现问题、投诉举报、立案查处、信访处理”四本台账,初步构建起有效、连续、可追溯的民生计量器具监管服务系统。以加油机监管为例,该系统可根据投诉举报等“四张清单”信息对加油站计量信用进行动态评分,靶向监测,并打通e-CQS国家强检平台、技术机构平台,全面实现加油机检定数据采集和处理自动完成。
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迭代升级“简案快办3.0”,对集贸市场、商超、水果店、夜市、流动摊贩等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等简单违法行为当场查处,累计快处计量违法案件864件,大幅提升执法效率。
由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发的“安心加油”数治平台,推动开展智慧检定,实现了加油机计量加密数据与消费者结算数据实时比对,异常订单实时报警,加油机数据自动采集、自动上传、结果自动生成,构建数据互联互通、“一网感知”的智慧管理体系。
记者了解到,浙江民生计量监管服务系统建成上线以来,覆盖范围逐步从加油机扩展到其他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管,累计录入计量器具133万台件,开展强制检定业务65万条。系统开发了公共接口和定制化接口,已对接16家计量技术机构业务系统,构建起加油机、电子计价秤等重点民生计量器具政府端、企业端、机构端、消费端“四端联通”的管理体系。
全省查扣不合格电子计价秤2272台 查处加油机、电子计价秤作弊等违法案件1648件
今年以来,“鬼秤”相关话题频繁登上热搜,“鬼秤”作弊形式更是多种多样,不少有远程遥控和一键重启恢复正常的功能,监管起来并不容易。作弊容易查处难,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相关部门又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应对?
据了解,去年全省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针对加油机、电子计价秤作弊违法行为定性及证据认定较难的突出问题,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充分研究,就上述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取得一致。
同时,省市场监管局针对加油机、“鬼秤”作弊违法行为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组织专家汇集作弊代码130个,编印执法指导手册,开展全省执法干部轮训。强化行刑衔接,与公安机关联合作战,捣毁多个“鬼秤”产销团伙。全省共查处加油机、电子计价秤作弊等违法案件1648件,查扣不合格电子计价秤2272台。推进会上,省市场监管局还发布了3件浙江省加油机、电子计价秤作弊典型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农贸市场商户星级评定、复秤“红黑榜”、诚信承诺公示等方式,充分激发农贸市场举办方和商户经营企业参与诚信计量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全省24639家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使用商户签订诚信计量承诺书。
记者了解到,部分农贸市场主办方在全省治理行动部署后,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加强对市场内商户经营行为管理,采用“政银企”共建模式,联合金融机构、电子秤厂商,给商户统一配备智能电子秤并实行统一报检、维修、更换。同时,相关政府部门还探索建立电子计价秤周转制度,保障季度性临时市场、展会等场合贸易结算公平。
下一步,浙江省将进一步完善民生计量器具监管服务系统,扩大覆盖范围,提高监管效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计量作弊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计量监管执法的成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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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湖州市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燃油加油机主板作弊案
2023年3月,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线索,联合公安、税务等部门依法对德清县某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处当事人涉嫌使用主板带有作弊功能的燃油加油机进行成品油销售经营活动违法行为。经查明,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涉案加油站购买带有计量作弊功能的燃油加油机从事成品油销售活动,将加油机计控主板更换为假计控主板,通过写入相关程序,随意修改主板税控芯片数据,并配备一套假后台管理系统。当事人利用该燃油加油机配套的作弊软件,在后台电脑中通过设置比率参数调整税控数据记录实现上传假数据“偷税”,共利用涉案燃油加油机偷漏税涉及营业额800余万元。涉偷漏税行为已移送税务部门查处。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及《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燃油加油机4台、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浙江恒胜机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未经型式批准的加油机案
2023年5月16日,温州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对浙江恒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一台型号为“JYC-135”的车载燃油加油机,其型号、流量范围与该公司取得的型式批准证书上内容不相符。当事人涉嫌未经型式批准生产计量器具新产品。经查明,2019年1月份至案发期间,当事人在未取得计量型式批准证书的情况下,生产、销售型号为JYC190、JYC160、JYC135、JYC110、JYC83、JYC80B、JYC70、JYC65、JYC60、JYC52B等10种车载燃油加油机185台,销售金额549501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属于生产未经型式批准或者未取得样机试验合格证书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的加油机,封存涉案燃油加油机,并作出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4.9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椒江某某商行非法改装作弊秤案
2023年7月18日,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依法对椒江区某小区的某某衡器商行进行检查,发现4款型号共15台电子计价秤,输入特定密码后通过不同的按键可以改变物品最终的显示重量。执法人员对上述15台电子计价秤实施先行登记保存。经查明,当事人从事电子计价秤的维修、销售活动,自2021年起从生产厂商购入15台电子计价秤,并通过更换主板,为其中13台电子计价秤增加了作弊功能。2023年7月14日,当事人将其中一台电子计价秤以240元/台的价格销售给举报人,违法所得135元。至案发,当事人经营的已查明确认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共14台,货值2130元。当事人销售其他“作弊秤”的货值金额、违法所得无法查明。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作弊功能的违法行为。椒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电子计价秤13台,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