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金伟琪 周瑞琳 记者王正心) 作弊秤也称“鬼秤”,是指经过非法改装的电子秤,常被不法商家用于“一键增重”。凭空生出重量,作弊秤无疑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近日,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作弊秤专项整治行动时,一天之内接连查处两起作弊秤案件。
“你们干什么?不许碰我的秤!”“你们等一下再检测啊,我把秤重启一下,读数更精准。”……在温岭市横峰街道一家卤菜店内,执法人员刚进店门,该店的老板娘就急匆匆走向店内的电子秤,她的儿子也极力要求重启电子秤后再检查。
看到两人的反应,温岭横峰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金伊丽当即意识到,店里的电子秤很可能被“动过手脚”。当执法人员拿过店内电子秤,并对其进行相关检查时,该店老板娘径直冲上来,想抢夺电子秤,执法人员立即制止并对电子计价秤进行调试检测。
“我们在用标准砝码对电子秤调试时发现,标称‘2kg’的砝码在按下‘单价1’按键后显示读数‘2.1kg’,按下‘单价2’按键后显示读数‘2.2kg’,按下‘单价3’按键后显示读数‘2.3kg’。”金伊丽告诉记者,这是典型的作弊秤,将预设按钮变成了作弊按钮。
经查,该店是在今年2月份办理的营业执照,在正常经营了2个月后,用上了作弊秤。该店老板娘说,今年4月,有人进店询问是否需要“调秤”,她便通过此人改装了一台型号为“ACS-30型”的可调节示数作弊秤。
据悉,改装作弊秤后,该店老板娘平日里“看人下菜”,常趁消费者不备偷按“单价键”调高称重示数,获取更多利润。从开店至被查,该店以上述“偷秤头”的方式共计获利9100元。
该卤菜店使用作弊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属于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之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店处以没收涉案电子秤,没收违法所得9100元,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除该店外,当天的专项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在一水果摊位查处了一个作弊秤,没收非法改装的电子秤并处以罚款。
当前市面上流通的作弊秤内置作弊芯片后,能在“标准”和“作弊”模式间瞬间切换。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农贸市场等场所购物时,要对店内的电子计价秤多加关注,发现商家使用电子秤上“M1”“单价1”等按键时务必提高警觉,必要时候可以将手机当做砝码,估算电子秤是否有误。消费者如发现商家使用作弊秤,或称量结果出现明显偏差,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