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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德打击湿米粉类食品违法行为,守护市民“嗦粉”安全

2024-08-09 10:07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黄俊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封梅康)盛夏高温湿热天气,河粉、米粉等湿粉类食品极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引起米酵菌酸毒素中毒。为防范高温天气下湿米粉类食品米酵菌酸中毒风险,顺德区市场监管局自7月以来组织各镇街市场监管所,深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等环节,开展打击湿米粉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执法人员在生产环节检查工作中,严格落实湿米粉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要求,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关键环节风险排查,严格生产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防控,防范米酵菌酸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执法人员在工厂检查工作  图片来源:顺德区市场监管局

在经营流通环节,一是重点检查经营者,特别是湿米粉类食品批发商,是否持有效许可证经营,许可项目是否与实际经营相一致,所售湿米粉类食品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采购来源是否为湿米粉类食品生产企业名单内。二是重点检查湿米粉类食品经营者的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是否配备具有冷藏功能的设备设施进行销售。三是重点检查湿米粉类食品是否为预包装食品,是否完好封口并标签标识清晰,生产日期标注到年月日时,产品未超过保质期;散装销售湿米粉的是否在食品外包装、容器外或货架、货柜等显著位置上用公示牌或标示牌标明湿米粉类食品真实属性名称(核对是否与包装名称一致,如:湿米粉、淀粉制品)、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

执法人员在流通市场检查工作  图片来源:顺德区市场监管局

在餐饮环节,一是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单位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和经营粉面类的小餐饮等湿米粉类食品用量大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落实按需采购的要求,采购湿米粉类食品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确保其采购的食品质量合格、来源可溯。二是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采取冷藏方式贮存湿米粉类食品,严格落实餐饮加工操作规范,并在保质期内加工制作使用完毕,超过保质期未使用完或已制作未售卖完的是否及时销毁,并进行相关记录。三是重点检查自制湿米粉类食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其自制的湿米粉不得销售给其他食品经营者售卖,仅限在其门店制作成餐饮食品食用。

执法人员在餐饮厨房检查工作  图片来源:顺德区市场监管局

同时,强化宣传,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贯会议、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向辖区市场方、餐饮店、超市等经营单位发布湿米粉类食品风险提醒,引导各湿米粉经营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大力提高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及水平。

将食品安全知识尤其是对椰毒假单胞菌等致病菌危害及防范措施、湿米粉地方标准等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坚守道德底线,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各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湿米粉新利网络娱乐场开户注册 市场经营秩序。

行动开展以来,顺德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1053人次,检查湿粉生产企业14家次、农贸市场98家次、湿米粉销售单位141家次、使用湿米粉类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270家次,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者责令整改10家次,对针对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湿米粉等涉嫌违法行为的立案3宗。同时,对湿米粉产品组织食品安全抽检,近期共完成湿米粉产品抽检24批次(生产环节7批次、销售环节14批次、餐饮环节3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下一步,顺德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湿粉统一查”等专项检查,严格落实湿米粉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要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米酵菌酸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守护市民“嗦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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