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31日,广西水口海关集中销毁一批走私入境榴莲,该批次货物重达49.58吨,均采用无害化处置方式进行销毁。
广西水口海关8月31日在南宁市对一批重达49.58吨,案值约120万元人民币的涉嫌走私入境榴莲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置。
销毁现场。苏杭
摄
在销毁现场,广西南宁高斯特科贸有限公司负责人何勇向记者介绍:“经过绞碎、高温等处理,预计2至3天后这批榴莲将变成约30吨有机肥料供循环利用。”
据悉,该批销毁的榴莲为水口海关缉私分局近期在辖区内捣毁一处走私榴莲过驳点时查获,现场查扣涉案运输工具9辆,抓获涉案人员5名。经查,这些榴莲均未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亦无输出国家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来源及卫生状况不明,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若流入市场将会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执法人员在对销毁榴莲进行检查。苏杭 摄
中国对进口(新鲜和冷冻)水果实行检验检疫准入制,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进口水果种类有严格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泰国芒果、榴莲、龙眼、荔枝和山竹等5种输华水果的果园和包装厂须经海关总署注册登记后方可进入中国市场。
水口海关办公室一级行政执法员何宇思表示,由于榴莲在国内外价差较大,走私利润较大,通过非设关地走私入境风险较高。根据《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和《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冷冻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规定,目前获得中国准入资格的新鲜榴莲输入国家只有泰国、马来西亚,除此之外,其他国家均不具备榴莲准入资格。走私进境的榴莲产地不明,无法提供对方国家原产地证,对方国家植物检疫证书,未经过相关检验检疫,存在有害生物、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安全风险,产品安全卫生无法得到保障,其可能携带的各类有害生物甚至会对中国的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存在物种入侵风险。(苏杭 黄译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