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商场超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对商场、超市、便利店的防疫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疫情防控制度、环境卫生要求,个人卫生防护、冷链食品要求;禁止提供堂食、限流限距措施、应急处理措施等。
该提示明确商场超市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储备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要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信息采集,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核酸筛查,组织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做好重点人群防护。
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做好手部卫生,工作服要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消毒;在物品交接传递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触。畜禽肉类和熟食区从业人员要佩戴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要按防护要求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超市配送人员在拣取、运送以及和顾客签收过程中要佩戴口罩、手套,减少直接接触,交谈时至少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保持电梯、咨询台、售货区、洗手间、生鲜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生鲜区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要保持外卖配送货物的配送箱清洁卫生,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对公共洗手间和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公共洗手间的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要保证水龙头正常供水并配备足够的洗手液。
建立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进货关,进场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具备“三证明一报告”,即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严禁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
建立完善台账登记,做到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跟踪、全程可追溯。禁止在商场、超市经营场所范围内提供堂食服务。
当商场超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同时,要立即关停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空调通风系统,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