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为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日常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平交易、保护消费者权益,近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突击队、党外人士突击队、党员退役军人突击队、党员后备人员突击队和党员助手突击队5支队伍共计130余人次,利用两个周末的休息时间,对全区47家集贸市场开展夏季食品安全和计量管理执法检查。突击队员们通过初查、整改、复查,查找市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市场方和场内经营者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市场相关工作切实改进,守护好奉贤居民的“菜篮子”。
“不可食用生猪产品”是否按要求收集处置?《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不可食用生猪产品”是指生猪的甲状腺、肾上腺和病变的淋巴结及伤肉、霉变肉等有毒有害肉品。
突击队员对全区47家农贸市场进行全覆盖检查,现场检查经营者主体资质、肉及肉类产品来源、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相关材料,重点关注场内经营者是否设立“不可食用生猪产品废弃暂存(桶)箱”,市场管理方是否设立“不可食用生猪产品”收集专区和暂存(桶)柜,是否由专人负责每日收集处置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经营者未设立暂存(桶)箱、市场管理方“不可食用生猪产品”收集和处置台账记录不全等问题,突击队员责令场内经营者及市场管理方立即整改并予指导。相关市场方迅速整改,现已全部按要求配齐人员设备,开展“不可食用生猪产品”每日收集处置工作。

现场整改指导
现场检测
禁用“美颜”生鲜灯落实情况如何?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规定,检查发现,绝大部分经营者已按照要求规范使用照明设施,但仍有个别经营者使用生鲜灯灯具。突击队员针对上述情况,责令经营者更换合格的照明设施。经复查,上述生鲜灯已全部撤换。
下一步,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落实监管职责,维护农贸市场秩序。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在买菜过程中发现商家不法行为要积极举报,共同守护“菜篮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