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蔡珺 记者朱定荣)日前,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一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待售的电动自行车有加长电动自行车座垫,加装后备箱情况,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店整改,并将上述违法线索移交市市场监管局处理。
据了解,今年5月以来,该局以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和解决人民群众“关键小事”整治行动为抓手,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全面摸排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底数,制作、分发、张贴《致全区电动车销售单位及广大消费者的倡议书》,组织7家电动车总销售商进行标准宣贯和集中约谈,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销售未经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行为,严格查处非法拼改装原车配件、拆改限速(解码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行为,检查电动自行车车销售单位、维修点193家次,发放整改告知书11份,向市局移送电动自行车拼改装违法线索15条。加强与区交警、交通、消防大队等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检查7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合规安全的电动车。
此外,该局还加强即时配送平台企业监督检查,约谈“饿了么”平台涵江代理商及“饿了么”“美团”站点负责人,督促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外卖骑手电动自行车安全情况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该局执法人员表示,电动自行车在设计和生产时,经过了严格的安全测试和规范,私自加装后可能会改变车辆的重心、稳定性和制动性能,给骑行者和行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非法拼装、改装、加装情形的,或配备的电池、充电器等与CCC认证证书及产品出厂清单中的描述不一致的,或销售的蓄电池、充电器等电动自行车配件产品存在厂名厂址缺失、假冒、伪造,无产品执行标准和质量合格证等问题的,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